蚌埠新聞網記者 曹夢晴 文/圖
日前,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打假專項行動,一批涉及食品、藥品以及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案件被查處。
烤鴨店銷售不合格鹵制品
去年11月,龍子湖區某農貿市場一烤鴨店的“鹵豬蹄”和“鹵豬頭肉”,經市疾控中心檢測,其亞硝酸鹽含量不合格。隨后,龍子湖區市場監管局對該經營戶發放告知書,要求該經營戶進行整改,并讓經營戶當事人簽字、承諾。2020年11月30日,龍子湖區市場監管局委托第三方再次對該烤鴨店“鹵豬蹄”和“鹵豬頭肉”進行監督抽檢。檢驗報告顯示,“鹵豬蹄”和“鹵豬頭肉”亞硝酸鹽含量仍不符合規定,檢驗結論為該食品不合格。因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涉嫌犯罪,龍子湖區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2月將案件移交市公安局龍子湖分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執法人員現場進行檢查。
商行銷售侵權白酒
去年10月份,禹會區市場監管局收到一酒廠舉報稱,轄區某酒類經銷部侵犯該酒廠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接報后,執法人員在經銷部經營現場查獲各類某品牌白酒共計106瓶,經鑒定,該批白酒侵犯了酒廠的注冊商標權,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批白酒采取了扣押的強制措施。隨后,當事人徐某某到禹會區市場監管局接受詢問調查,徐某某稱該批白酒是從河南鄭州一家商貿公司購進的。因無合法進貨憑證,其授權經營證明已過期,當事人的行為違法了商標法有關規定,構成侵權行為,禹會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等相關規定,沒收其侵權商品并處以罰款。
衛生院銷售(使用)過期藥品和醫療器械
去年11月份,固鎮縣市場監管局在對轄區一衛生院進行檢查時,在該衛生院檢驗工作臺直接用于病人檢驗或化驗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保存柜內,發現超過有效期限的梅毒螺旋體抗體檢測試劑(膠體金法)、血紅蛋白檢測試條(干化學法)、陰道炎五聯檢試劑三種三批次共計4盒過期醫療器械和人體免疫缺陷病毒抗體診斷試劑(酶聯免疫法)一種一批次1盒過期的藥品。2020年12月,固鎮縣市場監管局再次對該衛生院進行檢查時,在檢驗工作臺的記錄本上發現梅毒(梅毒螺旋體抗體檢測試劑)和艾滋病(人體免疫缺陷病毒抗體)使用記錄。該院的行為屬銷售(使用)過期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固鎮縣市場監管局責令該院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過期藥品和醫療器械并處以罰款。
網絡銷售不合格商品
2020年11月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龍子湖區某百貨商行內的剃須刀等部分產品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在對其進行進一步檢查時,在該經營場所二樓發現有手機三角架、補光燈等網絡直播設備,在電腦中查見“快手”網站賬號內,也發現產品信息及銷售訂單信息,隨后執法人員對該產品依法予以扣押。經初步調查,當事人通過“快手”APP,利用網絡直播形式銷售上述商品,在所售產品中,麥飯石不粘煎鍋基礎理化指標等項目經檢驗不合格,智能感溫保溫杯標簽標識不符合相關規定,涉案4種產品貨值約2.5萬余元。該商行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規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銷售“標簽不合格”化妝品
去年11月,淮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在位于轄區某商城二樓一化妝品店,發現貨架上“佰肌草”玻尿酸安瓶水光保濕面膜外包裝未標識廠名廠址信息,店主也未能提供產品的相關檢驗報告或復印件。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構成了銷售“標簽不合格”化妝品的違法行為,淮上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涉案產品并處以罰款。
發布虛假廣告
2020年12月,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省市場監管局廣告監測平臺反饋信息,安徽某商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的某商品房項目在我市發布的廣告房源信息不真實。經調查,安徽某商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的某商品房項目,在我市發布的房源信息,涉及面積的沒有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該廣告共計622條,廣告費用1.9萬余元。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以罰款。
“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落實新時代市場監管工作的新要求,把實施‘兩節’打假專項行動作為履行市場監管責任的重要舉措,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確保我市兩節市場消費安全。”市市場監管相關負責人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