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蚌埠發布客戶端訊(融媒體記者陳瑤 通訊員 薛松)記者從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9月18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上調。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應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025年9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秘〔2025〕32號),自2025年9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蚌埠市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為2170元。
2025年9月18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的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蚌埠市(包括市區、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按蚌埠市區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即2170元。調整后,月最低繳存額為單位和職工分別109元,合計218元,較之前分別增加12元,合計增加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