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跨度近二十年的勞動爭議案件在蚌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結。一名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但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且工傷材料一度遺失,導致其工傷待遇延遲近二十年才得以主張。該案最終裁決結果,再次為用人單位依法參保敲響了警鐘,也凸顯了勞動者及時維權與妥善保管憑證的重要性。
據了解,該員工于2000年9月入職某信息網絡公司。2006年4月,其在工作過程中受傷,并于2007年5月被依法認定為工傷。此后,因工傷相關材料遺失,工傷待遇事宜被長期擱置。直至2024年,該員工重新找到材料并完成了勞動能力鑒定,被評定為傷殘十級。由于員工受傷時,其所在的公司未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導致其無法從工傷保險基金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與原用人單位存在權利義務承繼關系的現單位拒絕支付后,該員工遂申請勞動仲裁。
蚌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受理此案后,遵循“公正、高效、便民、和諧”的工作理念,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仲裁委經審理查明,該員工受傷及工傷認定事實清楚,傷殘等級鑒定程序合法。核心爭議在于,事故發生時用人單位卻未履行法定的工傷保險參保繳費義務。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據此,仲裁委依法作出裁決,由承繼義務的現用人單位向該員工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本案雖已審結,但其暴露出的問題發人深省。一方面,它再次嚴正警示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特別是工傷保險。這不僅是法律賦予的義務,也是分散用工風險、保障職工權益、維系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石。任何企圖逃避參保責任的行為,最終都可能面臨更大的經濟負擔和法律風險。近年來,蚌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也通過開展“送法進企業”等活動,指導企業規范用工,從源頭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
另一方面,本案中因材料遺失導致維權之路漫長曲折,也提醒廣大勞動者,務必增強證據意識和權利意識。勞動合同、工資憑證、工傷認定書、鑒定結論等,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關鍵證據,應當妥善保管。同時,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也應主動了解并積極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注意法定時效,避免因拖延導致維權成本增加。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需了解勞動保障法規政策,可通過仲裁接待窗口或咨詢電話等途徑進行了解。
這起跨越多年的工傷待遇索賠案,終于畫上了句號。它不僅是勞動者個人權益的保障,更是對全社會規范用工、依法維權的一次深刻普法。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需要用人單位守法盡責,也需要勞動者理性維權,更需要仲裁機構恪盡職守、秉公執法,暢通群眾勞動仲裁維權的“暖心路”。
記者 郝玉琳 通訊員 秦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