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保險欺詐
根據《反保險欺詐指引》,保險欺詐是指假借保險名義或利用保險合同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主要包括保險金詐騙類欺詐行為、非法經營保險業務類欺詐行為和保險合同詐騙類欺詐行為等。其中,保險金詐騙類欺詐行為,主要包括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
常見的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
近年來,伴隨著保險覆蓋面的擴大,保險欺詐犯罪活動也日益增多,保險詐騙類涉刑案件在保險業案件總量中的占比不斷增加,保險欺詐形式和犯罪手法也越來越豐富,案件風險管控形勢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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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欺詐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根據《保險法》27條,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退還保費。應退回或賠償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或支出的費用。
【行政責任】根據《保險法》174條規定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根據《刑法》198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犯罪活動,根據情節輕重,可能會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刑事處罰。

泰康人壽蚌埠中支溫馨提示您:
1.投保時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確保健康狀況、職業、收入、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2.出險后及時報案,如實描述出險情況,配合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開展調查。
3.堅決抵制不法利益誘惑,切勿存在僥幸心理。
4.如發現保險詐騙線索,請及時向涉及保險公司或監管機構進行反饋。
